“看到后就果断转了”,来自广东的刘女士称,看到该帖后心情很复杂,自己曾通过电视看到人贩子拐卖孩子的事,“丢孩子的父母哭得死去活来,如果我家孩子丢了也一样难受,当然希望人贩子没有好下场”。
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王先生称,“拐卖儿童的人贩子丧尽天良,破坏了一个又一个幸福的家庭,给失去孩子的父母带来了终身的痛苦”,因此他也转发支持。
但也有不少网友在朋友圈中反对传播该帖子,“有很大的可能性是网络营销手段,因为点进去后是一家网站的会员注册页面”。
涉事网站媒体负责人回应京华时报记者时称,此事并非公司策划,系个别员工未经批准擅自启动的营销行为,公司已决定开除该员工。
该网站声明称,关于“支持贩卖儿童应判死刑”的热点传播,个别员工因为自身对话题的热忱,未经批准擅自启动了营销行为,对于这一并不符合公司价值观的个人行为,网站发现后第一时间进行修正,对于相关员工的失职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该事件所造成的困扰,我们致以真诚歉意”。
一位网络宣传工作者称,此前很少见到这种利用网民情绪进行营销的案例。他称,该网帖会吸引大量网民点击帖子底部的链接,进入会员注册页面,这会给网站带来效益、省去广告费用。
为何会有大量网友转发“支持贩卖儿童判死刑”的网帖?西北民族大学新闻学从事大众传播心理学的副教授卢毅刚称,该帖触动人的敏感情绪、形成情感波动,人们一定要通过宣泄、表达、转发该帖来完成情绪平复,形成大规模的网络行动。他称,此事中不少网民的表达偏向情绪化,“是一种跟随、附庸状态,是大众心理的‘群氓现象’,当人们感觉自己拗不过法律时,更愿意通过这种宣泄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常年专注于死刑复核的律师谢通祥称,《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中规定,对于拐卖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情节严重的主犯、累犯,偷盗婴幼儿、强抢儿童情节严重,将儿童卖往境外情节严重,拐卖儿童多人多次、造成伤亡后果,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从重处罚;情节很严重的,依法判处死刑。
西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检察官陆叶认为,到底是否适用死刑,要看具体案件的情节是否很严重,比如将被拐妇女儿童介绍给买家的“中介”也构成犯罪,但并未起最大的作用,就不构成死刑。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教授洪道德认为,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一律判处死刑的提议“非常不靠谱”,毫无理论基础,与法律精神相悖。
他认为,若将人贩子一律判处死刑,不仅会让犯罪分子有破罐子破摔的心态,变成亡命之徒,“反正拐卖一个人是死刑,拐卖两个人也是死刑”,还会增加侦查难度、给被害人带来生命危险,“此类案件中被害人是重要证据,公安机关抓捕人贩子时,人贩子发现了自己暴露了,很有一定的概率会对被害人灭口。”
洪道德认为,传播这种言论会破坏社会及网络秩序,甚至有可能构成犯罪。他举例称,如果审判机关依法对一起贩卖妇女儿童案作出判决,被害人家属若听信上述言论,可能会认为判得太轻,要求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容易促使不了解法律的当事人做出偏激行为,“该言论的发布者可能就要负一定责任,情节严重还会构成寻衅滋事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