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劳动争议的常见法律问题丨纪小槌说法
来源:小九直播nba免费观看下载    发布时间:2024-04-05 19:33:02

  为普及法律知识,济南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出《纪小槌说法》栏目,针对社会生活中的普遍的问题,从法院人专业的视角予以解答,以期为公众提供参考。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企业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生产生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往往会因劳动关系是不是真的存在以及劳动关系存在前提下劳动者享受的待遇等发生争议。本文总结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很常见的十个问题,供大家参考。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企业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企业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企业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法律索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仲裁时效,除明确排除劳动报酬请求权不适用外,并未明确规定确认劳动关系之诉不适用仲裁时效,而且劳动者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之诉,一般都是发生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后,故应当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时效。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允许超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允许超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允许超出六个月。同一企业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能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持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法律索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第四条。

  高温补贴属于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而发放的津贴,属于工资中的津贴和补贴。《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防暑降温费属于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职工福利。例如,《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理应当对劳动者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

  【法律索引】《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三条,《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要注意,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主体并非是全部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同时,劳动合同法也对签订期限作出了限制,即竞业限制期限不允许超出两年,并且企业要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法律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劳动者与企业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但劳动者有足够证据证明上述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除外。所以,劳动者签署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时要仔细阅读协议内容,审慎行使自身权利。

  【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

  【企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时企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判决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需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作为依据,还需要注意与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予以区分,例如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这些项目工伤保险有其相应的标准。